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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通告
关于“进一步重点推进‘中医预防与康复工程’ 全国示范店试点建设布局工作”的通知
发布人:3553工程计划产业中心    发布日期:2019-02-27    点击次数: 80

      近日,叁伍伍叁健康科学研究院印发了《关于“进一步重点推进‘中医预防与康复工程’全国示范店试点建设布局工作”的通知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。


  《关于“进一步重点推进‘中医预防与康复工程’全国示范店试点建设布局工作”的通知》全文如下


各有关单位:

       依据《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(2016—2030年)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6〕15号)、《关于启动“3553工程计划美好生活家园医疗卫生产业专项计划”的通知》(3553产业专项办〔2018〕007号)的文件精神,根据关于开展《医疗卫生产业专项计划‘中医康复’专项工程》的通知(3553产业专项办[2018]009号)文件的总体部署,经研究决定正式启动“中医预防与康复工程”全国示范店的试点建设布局工作。具体如下:

一、试点意义和布局区域

2019年中医预防与康复工程试点示范工作的重点将着力推进在京津冀、珠三角、长三角启动中医预防与康复工程示范店的试点建设布局工作,同时在全国范围内优选一到两个独立省份(县、市、区)布局“中医预防与康复工程”三级健康保障服务网络示范工程试点建设工作。扶持试点建设示范店的总数不超过500个,原则上每个区域不高于100个示范店扶持指标,旨在帮助试点区域美好生活家园医疗卫生体系更加完善,用中医预防与康复工程的模式服务老百姓健康生活,为全国布局起到示范作用。

二、试点申报模式和要求

1.须政府及其医疗卫生主管部门或授权机构组织试点建设申报工作;

2.试点模式:

A.生态试点模式:在试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(县、市、区)地区布局落地试点建设覆盖全域的三级(县市区/乡镇街道办/村落社区)美好生活家园人居中医预防与康复服务示范店网络生态体系。要求每个生态系统按照1个(县、市、区)中医预防与康复工程管理运营中心,不少于10个(乡镇街道办)中医预防与康复连锁运营机构,不少于100个(村落社区)中医预防与康复远程诊疗点规划布局落地,形成完整的覆盖人居生活生态的中医预防与康复工程服务体系。

B.单店示范店试点模式:由所在街道乡镇,社区或村落独立申报,但须上级主管部门加盖推荐或备案意见。

C.机构共建试点模式:由专业机构独立申报试点建设,但须加盖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。

三、试点申报材料

提交“中医预防与康复工程”试点建设工作的申请报告,规划报告,成立专项申报领导小组相关证明材料,明确地方主管机构和申报主体,完成所有前置审批文件证明,提供试点配套场地或划拨用地(图纸和相关资料),从业人员(本地居民不少于90%)上岗培训推荐资料,其他试点所在地的特色资料等其他优势内容。

四、资金安排

通过审核并获得终审批准后的“中医预防与康复工程”试点示范店申报主体将获得“中医预防与康复工程”全方位布局建设扶持,同时专项资金将根据试点所在地的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扶持,扶持力度不高于70%,政府组织申报和专业机构独立申报按70:30安排指标,政府组织申报生态模式的前30%条件合格的申报地区将获得专项资金全额试点扶持。

五、申报程序

采用“宽进严定”的申报方式推进“中医预防与康复工程”试点建设工作的申报、审核、批复以及建设、运营工作。自愿申报为原则,由申报主体所在地政府牵头组织申报并报送申报材料。


申报窗口:中医预防与康复工程试点办公室

电话:010-64017332

Email:zhongyi3553@126.com
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(文化部沙滩办公楼218室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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